Monday, October 18, 2010

Google Me猜想(一)

 
今年4月22号Facebook在第三届f8开发者大会上推出Open Graph(开放性社会化图谱)时,我写了几篇文章(Facebook Open Graph )分析Open Graph的战略意义,面临的竞争和挑战,其中第四篇文章预测,在提供“以人为中心”的互联网服务方面,Facebook,Google和Twitter将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当时认为“Google的 friend connect,Twitter的@anywhere还不足以和Open graph相抗衡”。

转眼半年过去了,其间Google招聘“head of social”,收购网站,营销宣传,诸多行动都是为了推出新的social平台Google Me(名字最早是由Kevin Rose泄密的)做准备。与此同时,Facebook则如临大敌,总部办公室处于“战时警戒状态”,FB采取一系列动作对Google进行阻击:和微软的Bing合作在Bing搜索结果中加入social元素,推出Facebook Places,推出Facebook Groups,和Skype合作等等。种种迹象表明,一场社交网络大战即将于今年秋冬之交在Facebook和Google之间上演。

Facebook Open Graph的’bug’

Facebook试图建立“人的互联网”,Open Graph的目标是提供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图谱,这是一个非常伟大的构想。Facebook Open Graph的商业价值在于它能够实时的收集用户的”网络行为数据”,如Like, Recommend等,这样的数据汇聚成整个互联网的“兴趣图谱”(Interest Graph)。“兴趣图谱”的商业价值至少有两点:在宏观层面为广告主指明公众的注意力在哪里,消费的热点在哪里;在微观层面,用户的每一个Like或Recommend都会显示给Facebook好友,起到口碑传播的作用。

这里存在一个问题,也是国外博客经常提及的。你看到朋友博客里贴出了一张你和众人昨晚在酒吧喝醉的照片,并且配有文字记录,你本想Like或Share一下那篇博客,这时突然想起你老板也在你的Facebook好友里面,如果Like或Share,Facebook会默认把你Like或Share的内容公开在你的activity stream里面,而你又不想让老板看到这样的照片,只好放弃了Like或Share。

以上情况其实在SNS的使用中非常常见,现实中的人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而作为现实中的人的映射,由SNS账户所创建维持的”虚拟人“,并没有区分人的不同角色,而是把所有的社会关系一视同仁的放在同一个篮子里面。于是你以”私人身份“like的内容,可能会默认的展示在所有人面前,其中包括同事,老板,同学,网友等等,这显然并不是你想要的效果。如果你在点每一个Facebook Like之前都要担心这样的问题,那么你使用Like按钮的积极性肯定会下降,当所有人都因为无法控制”谁能看到我的Like“而犹豫不决时,Open Graph的价值就大打折扣,这就是Facebook Open Graph的’bug’。

当然Facebook早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FB提供了很多选项帮助用户控制”谁能看到什么“,在activity stream上你可以删除feed,在更多人发现之前,删除你不想公开的内容,但是这些选项有点复杂,一般用户要研究一番才能知道如何进行精准的控制。致命的问题在于,用户在其它网站上点击Facebook Like,传回到Facebook个人主页的activity stream里面,默认是公开给所有人的,用户无法预先设定某一个Facebook Like是传给家人,同事还是网友。

这个所谓bug在使用Facebook初期可能不是很明显,但是当你的生活工作社交方方面面都和Facebook发生联系之后,问题就会凸显出来了。

由于对于Facebook未来估值一个很重要方面就是在于FB能够收集Google(暂时)无法获取的“网络行为数据”,如Like/share等,从而提供给广告主差异化的营销推广空间,如果不能很好的处理上述的问题,Facebook的价值是要打折扣的,况且还有Google和Twitter的竞争。

Google Me--重新制造SNS的轮子

绝大多数SNS网站的设计并没有预先考虑”区分人的不同角色“,包括SNS的先驱和集大成者Facebook。用户对于内容的控制是在创建SNS账户之后,通过隐私设置来完成的,一般也就简单的分为private,within friends,public等。

现在无法预知Google Me是怎样的设计,但是很显然Google在用心准备和Facebook的social之战,Google甚至以重新制造轮子的热情对SNS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思考,这一点从Google的高级用户体验研究员Paul Adams分享的PPT(The Real Life Social Network v2)中可以看出来。

Paul Adams的PPT非常值得一读(中文翻译),里面充满了对于社交网络的真知灼见,比如之前提到的”区分人的不同角色“的部分,比如SNS中的弱链接,强链接,暂时链接,以及由此产生的核心联系人,普通联系人和暂时联系人,比如隐私是SNS网站设计应该最优先考虑的问题,隐私和信任是密不可分的,而信任是商业的基础等等。

可以相信,Paul对social network的理解指明了Google social平台的设计方向,它吸取了Facebook及大多数SNS网站在用户体验方面的经验,改进了种种不足,尤其强调了隐私控制的重要性。似乎Google管理层对Paul的social network PPT也是非常认可的,有一个有意思的细节可以看出这一点。在今年8月份,华尔街日报的一次采访中,Google CEO Eric Schmidt说,年轻人(young people)长大之后应该可以改名字,以便和年轻时记录在数字媒体中的种种不端行为脱离干系。

“...young people should be entitled to change their identity to escape their misspent youth, which is now recorded in excruciating detail on social networking sites such as Facebook.”

对于这种”莫名其妙“的建议,舆论一片哗然,很多博客纷纷撰文嘲笑Eric的说法。后来看到Paul的PPT中,有下面一段:

”...What does it mean for you - as a 25 year old - when someone can Google you and see that you were a total bitch when you were 17 years old? The way that things are moving, youʼll soon be able to find any of this public content on search engines. All this content we're creating is sticking around, attached to our identities.“

姑且不论对错,Eric Schmidt显然是认同Paul对于Internet Social Network的理解,人们在互联网上应该能够掌控自己的隐私,把过去的经历隐藏起来,创建新的(数字)身份是合理的做法。

Google的SNS平台不是通过收购一家SNS网站进行改造,也不是重新推广现有的Google SNS产品如Orkut,而是先进行深入的研究,从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的角度出发,从头设计一个SNS网站,这显示出Google在social方面的决心,同时也反映了未来的互联网,基于社会关系图谱的用户行为数据是非常具有商业价值的,Facebook领先了一步,但仍旧不完美,Google显然想走得更远。

基于一个注册帐户创建多个profile

对Google 即将推出的SNS网站的思路进行分析之后,具体到网站的设计,会有哪些特点呢?
如果你注意到Orkut最近的一些更新,可能会发现很多启示。




Orkut blog在8月25号的一篇博客是”You’re not always the same person. Why should it be any different on the web?”,宣布Orkut推出了Groups,标题的意思很清楚,Orkut要贯彻Paul Adams对于social network的理解,用户可以根据不同的社会关系创建不同的群组,如Family,Work,University等,用户可以根据需要把内容分享到不同的群组里面。

10月6号,Facebook也推出了Groups,可以看作是Facebook对于Google的回应,同时也说明FB认同Google对于SNS的理解,”区分人的不同角色“是更加符合用户真正需求的。
 
 
 
个人猜想,Google Me可能会比Orkut做得更彻底,用户可以针对不同的社会关系定义不同的profile,比如针对Family的profile叫Paul Adams,仅家人可见,上传一张和儿子的合影,其中添加的联系人全是家人;针对Work的profile叫Paul A.,仅同事可见,上传一张证件照,其中联系人都是同事。只要你高兴,你可以叫任何名字,创建任意的profile。

同时将来基于Google Me的social graph比Facebook open graph改进的地方,Google Me可以选择在其它网站上like的信息分享到哪一个具体的profile下面,这样前面提到的“醉酒照片”的问题就很容易解决了,like并且只分享到针对家人或者朋友的profile下面,老板就不会看到了。

当然,Google也可能并没有真正意识到”针对不同的社会关系定义不同的profile”的好处,最后Google Me只推出Groups,功能上不少于Facebook就满足了,如果真是那样,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Friday, September 17, 2010

信息过载和道德过载

前几天又在rtmeme上看到《10个著名的思想实验》了,进去温习了一下“电车难题”和“定时炸弹”


10.电车难题(The Trolley Problem)
“电 车难题”是伦理学领域最为知名的思想实验之一,其内容大致是: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 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疯子在那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况,你应该拉拉杆吗?


8.定时炸弹(The Ticking Time Bomb)
如果你关注近几年的政治时事,或者看过动作电影,那么你对于“定时炸弹”思想实验肯定很熟悉。它要求你想象一个炸弹或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藏在你的城市中,并且爆炸的倒计时马上就到零了。在羁押中有一个知情者,他知道炸弹的埋藏点。你是否会使用酷刑来获取情报?

两个都是非常经典的思想实验,其中“电车难题”是哈佛大学公开课程 “Justice:what is the right thing to do?” [Michael Sandel] 的开篇案例,而“定时炸弹”的情形在一些电影电视剧里可见。“电车难题”和“定时炸弹”构建的都是一个人要从两种不道德行径中进行选择的伦理问题,面对想 象中的“道德审判”,无论你做出何种选择,你都会被认为“不道德”。

当然本文不想再重复“两难选择”,“功利主义“和“道德审判”这样的经典阐释,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这两个实验都是基于一些类似的假设-
“电车难题”基于:
1)你知道电车碾压人,人会死(废话)
2)你知道电车失控了
3)你知道控制拉杆,电车会开到另外一条轨道上
4)你知道另外一条轨道上也绑着一个人
........
“定时炸弹”基于:
1)你知道倒计时的含义 (废话)
2)你知道爆炸的威力
3)你知道知情者在你的羁押下
4)你知道使用酷刑他会提供情报
.......
这 些假设要么是你掌握的知识或常识,比如“电车难题”的“废话”1)和3),“定时炸弹”的“废话”1)和2),要么是你即时获取的信息,如“电车难题”的 2)和4),“定时炸弹”的3)。也就是说对你进行的任何”道德审判“都是基于你有恰到好处的知识或常识,同时也能正常的获取现场即时的信息。假设,“电 车难题”中如果你是个盲人+聋哑人,或者你是个傻子(不知道电车失控了),难道还需要承担和正常人一样的责任吗?“定时炸弹”中如果你不懂倒计时的含义, 或者你不知道怎么对犯人施以酷刑,或者你掌握信息不全只知道你的羁押下有知情者,但不知道具体是谁,这时结局肯定大不一样了。

以上可以看出“掌握的知识”,“获取的信息”跟道德是有某种联系的。或许可以这样说,你被认定--别人认定或者你自己认定--知道的越多,那么你承担的道德责任可能就越大。当然这不是我的发现,古往今来的哲人(如休谟,康德等)早就深刻的论述了知识和道德的关系。我感兴趣的是,你知道的(先容许我暂时把知道知识划个等号)太多了,会发生什么情况?

信息过载(information overload)是互联网出现之后才变成一个普遍现象的。同时接触太多的信息,接入超过自己需要,超过自己处理能力的信息,并且这些信息的真实性无法验 证,随时可能被错误信息误导,可以被称为信息过载。据说信息过载的后果是“信息麻木”,“新闻麻木”,“敏感词麻木”等等。

如果你被曝露在信息的海洋,正遭遇信息过载,你可能会遇到以下两种情况:
一)你认定自己知道得太多了,也就是说你认为自己接入到足够多的信息当中,这么多的信息尽管都很新鲜,刺激,但是你已经处理不过来了。那么恭喜你,你除了信息过载,可能也会遭遇“道德过载”(morality overload)。因为按照上面的推论,你被认定(自己认定也是“被认定”)知道的越多,那么你承担的道德责任可能就越大。这 种道德责任可能只有你自己在内心才能感受到,别人根本无法察觉。举例说,如果每天看到的消息都是开心的事,当然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但如果每天看到的都是拆 迁办,城管大队攻城掠寨的战斗事迹,或者各种人间杯具百花齐放争相上演,好比“电车难题”里那个疯子和失控的电车的事情天天要你做出选择,你每获取到一条 杯具信息时都要拷问自己的良心,但是从来没有伸出手改变过什么,这就是“道德过载”。“道德过载”的后果是“道德麻木”,“道德麻木”的后果....能让 你看到一个死亡人数100人的灾难新闻直接pass过去,也能让你在一个抢劫或落水求救的现场无动于衷。

面对这种情况,要么你不要认定自己知道的太多了,你获取的信息只是让你知道某 件事情而已,和真相,和知识距离还很远,只是承认和接受无知还是比较困难的事情;要么就是根除信息过载,让自己知道的少一点,信息闭塞的地方,那里的人们 常常能过得很开心。在获取信息少减少时间,就能让自己在深入调查和行动上投入更多时间,或许行动能够让你在良心上好受一点。

二)你被(xx部门)认定知道得太多了,那么也恭喜你,除了“过载”这类麻烦事,可能还有河蟹等着你,不过这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了。